关于长沙市专家人才库征集科技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7日

来源:

阅读:483次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我市科技创新、科技管理和科技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科技管理的决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确保长沙市各类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在现有长沙市专家人才库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和扩充,现就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和时间

      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征集,主要由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等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以个人自荐。
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有效。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3、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或正高职称的科技人员;
(2)获得高级会计师等职称的财务管理人员;
(3)研究院所、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
(4)有丰富风险投资经验和成功经历的风险投资专业人士;
(5)从事科技管理的处级以上干部;
5、仍在研究或管理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两院院士;
2、长江学者;
3、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完成人(排名前五名),获部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973、863、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市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5、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6、博士生导师;
7、具有丰富经验的科技管理专家和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
8、获得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三、报送材料要求
       新入库专家需在线打印并提交一份《长沙市专家入库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或相关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同时附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复印件,由个人或推荐单位(或相关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或邮寄至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中心。
四、专家库管理和使用
       我中心将根据个人自荐及各单位推荐的情况,对征集推荐的候选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入库,作为今后参与长沙市各类科技成果评审、鉴定、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科技项目立项评审、科技进步奖评审等活动的主要候选专家。我们将根据长沙市专家队伍的变化发展和入库专家实际参加活动情况,随时对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请广大科技工作者关心、支持这项工作,使其发挥更大的绩效。

联系人: 胡革非  蒲鑫  金彦妘
电话:0731-82842008 ;82840116 
地点:长沙市麓谷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优楼306室
 

长沙市入库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