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来源: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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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验收形式
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现场答辩验收、会议答辩验收、会议材料验收相结合的形式组织。
(1)现场答辩验收:重大专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
(2)会议答辩验收:前资助重点项目、立项金额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
(3)会议材料验收:立项金额在15万元以下(不含15万元)的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
二、验收答辩流程
(一)现场答辩验收
1.专家审阅验收材料(10分钟);
2.项目承担单位汇报项目完成情况(20分钟);
3.专家现场考察(30分钟);
4.专家提问及项目承担单位答辩(20分钟);
5.专家评分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回生产力中心会议室进行)。
(二)会议答辩验收
1.项目承担单位汇报项目完成情况(10分钟);
2.专家提问及项目承担单位答辩(10分钟);
3.专家评分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项目承担单位退场)。
三、验收答辩要求
(一)参加验收答辩人员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于组织现场验收评审且须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立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除以上人员参加验收答辩外,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派至少1名参与该报告编制的专业人员参加;
(二)项目实施情况汇报采用口述和PPT演示相结合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自带U盘(U盘中只存放答辩PPT文稿);
(三)汇报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比照项目合同指标,对项目合同指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说明,方便验收专家对照评分,其他与合同指标完成情况关系不大的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可行性分析等)不再进行陈述。请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四、答辩当天须准备或提交的材料
(一)现场答辩验收的项目须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5份,供评审当天专家审阅,其中1份提交生产力中心存档;会议答辩验收的项目须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1份,答辩候场时将材料提交到项目验收答辩室工作人员处(项目申报材料须盖章签字,与验收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二)准备项目验收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带入评审答辩室供评审专家现场核验:如知识产权、检测报告、科研论文等技术成果佐证材料原件;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缴税凭证、会计账本等经济指标佐证材料原件;采购发票及合同等资金投入凭证原件;其它与项目合同实施情况有关的佐证材料原件。
五、验收证书的领取
验收答辩结束后,验收通过的项目将按流程制作项目验收证书,验收证书制作审核完毕之后,会在长沙创新创业网上发证书领取的通知,请相关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领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我中心会电话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反馈专家整改意见。
如有其它疑问,请与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咨询与培训部联系,电话:0731-82849116,82842007。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