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0年第二批和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3日

来源:长沙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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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0年第二批和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1日。

       联系人:夏斯翔  联系电话:88668061

       附件:《关于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0年第二批和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关于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0年第二批和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科发〔2020〕16号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岳麓山大科城推委会,有关高校:

       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为统筹做好2020-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引导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现启动中央引导资金湖南省2020年第二批和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建设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落实部省会商重点议题,支持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建设,省创新发展监测与预警平台建设。

       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托现有基础,支持“两山”建设标杆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省级高新区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岳麓山大科城等建设国际人才、海峡两岸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

       3.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湘赣边区茶陵、攸县、平江县、汝城、桂东、宜章,实施中药材、茶叶、油茶、“一县一特”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支持张家界、娄底、湘西高新区提质升级,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百城”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湘阴县分别围绕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卫生健康、绿色建筑建材主题,“百园”常德高新区、益阳高新区、湘西农科园分别围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产业、湘西黄牛及茶叶产业,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成果推广与应用示范;支持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益阳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支持国家农科园创新能力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限额推荐申报

       1.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建设项目,限牵头建设单位申报1个。

       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两山”标杆型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项目,限“两山”管(推)委会各推荐1-2个;省级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限每个高新区组织1-2个(岳阳临港、张家界、娄底、湘西四个省级高新区本次不组织该类项目);国际人才、海峡两岸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3.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限每县不超过7个,其中中药材项目不少于2个;高新区提质升级创建国家级高新区项目,限每个高新区管委会申报1个;“百城百园”技术成果推广与应用示范项目,原则上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项支持经费50万元,限每个城市不超过8个、每个园区不超过6个;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成果转化项目,限每个实验区组织1-2个(资兴、永兴两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本次不组织该类项目);益阳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项目,限其管委会申报1个项目;支持国家农科园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限每个农科园组织1-2个(张家界、永州、湘西三个国家农科园本次不组织该类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湘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湘高校、科研院所等中央预算单位及企业不在支持范围。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发工作的科技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过去3年内,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四)其他要求

       1. 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中央引导资金经费的2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项目立项后,中央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2. 已承担中央引导资金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3. 项目支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4. 中央引导资金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预算不允许有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省科技厅仅受理经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

       四、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2020年8月30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至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9月5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其中,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建设、省创新发展监测与预警平台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项目,2020年7月22日前完成申报、系统推荐,2020年7月27日前完成推荐文件寄送。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0731-88988883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0731-88988803

       省科技厅基础处:0731-88988716

       省科技厅高新处:0731-88988754

       省科技厅农村处:0731-88988837

       省科技厅社发处:0731-88988881

       省科技厅外专处:0731-88988067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