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来源:长沙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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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平台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单位申报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申报条件与支持重点详见附件。

       二、申报与审批流程

       按照《关于组织2020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平台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属于创新创业服务类平台,采取“备案制”,具体程序为:

       (1)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具体平台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拟备案名单;

       (3)向省科技厅出具推荐公函,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在线提交备案材料;

       (4)省科技厅对推荐单位申报的备案材料组织备案审查,并视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核查;

       (5)省科技厅综合专家审查意见、现场核查情况提出备案名单,按程序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

       三、申报要求

       1、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建设要结合特色和优势产业来进行,省科技厅将加强对各类平台考核评估,并根据有关规划部署进行系统优化整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

       2、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平台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及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申报单位和申报负责人必须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涉密平台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平台,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四、申报受理时间

       系统申报推荐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1、受理咨询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网络中心:0731-88988619

       3、业务咨询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731-88988819

       (二)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0731-88666993

       附件: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

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湖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运营时间在两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2.可自主支配场地在10000㎡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以上),孵化企业使用面积占75%以上。

       3.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5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40家以上)。

   4.其他条件符合《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湘科高字〔2014〕22号)申报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xxgk/zcfg/tgfxwj/201810/t20181030_5151540.html)。

       (二)支持重点

       1.优先认定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依托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省级园区创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优先认定已填报2018年度和2019年度火炬统计数据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3.暂无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省级园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工业集中区等),按照“以升促建”原则,其创业服务机构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众创空间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湖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场地为租赁的,租期应在3年(含)以上),众创空间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入驻10个(含)以上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入驻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现代服务业要求)。

       3.运营半年以上,并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和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公共场地不低于众创空间面积的30%。

   4.其他条件符合《湖南省促进众创空间发展与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15〕74号)申报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xxgk/zcfg/tgfxwj/201607/t20160706_3080130.html)。

       (二)支持重点

       1.按照《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74号)有关要求,将优先认定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和依托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省级园区创办的众创空间。

       2.优先认定已填报2018年度和2019年度火炬统计数据的众创空间。

       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试点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应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相关中介机构等可根据联盟技术创新的需要作为成员发挥积极的作用。

       (2)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3)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4)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5)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6)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2.联盟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应体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应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体现所在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应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

       4.联盟原则上应组建一年以上且运行情况良好;对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的重点领域,经过专家可行性论证,可先行纳入试点布局培育。

       (二)重点方向

       对接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围绕我省20条新兴优势产业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现代农业和发展民生科技产业等重大需求,以推进我省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集聚全省创新资源,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