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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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5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2日

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有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年)》(国科发高〔2016〕50号)、《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湘发〔2015〕19号)、《关于支持湖南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创〔2018〕156号)等文件精神及《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以下简称“三区一极”)的战略定位,坚持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支撑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发挥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生力军作用,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纵深推进自创区建设发展;以“科创+产业”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自创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构建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完善汇聚人才的创新体制机制,让“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永不落幕,为高质量建设创新型省份,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建设目标

    到2022年,形成以自创区为核心,以长株潭三市为主体,辐射带动全省乃至中西部地区创新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建成国内先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长株潭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至2022年,力争自创区技工贸总收入达到3万亿元,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一倍以上。

    ——创新驱动产业体系基本构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产业领域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实现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至2022年,力争自创区内千亿级产业集群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倍增”,自创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6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显著高于GDP增速,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高层次创新人才体系基本形成。加快推进长株潭人才协同发展,优化人才评价及支持机制,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聚集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力争三年内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人以上,新增技术经纪(经理)人1500名以上。

    ——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创新创业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建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以长株潭区域“创新一体化”赋能“发展一体化”,加快形成高效合作、集成联动、协同有序的创新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筑牢“一二三”基础链,实施创新高地建设行动。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自主创新,重点“建好一个创新中心、夯实两大基盘技术、打牢三大学科基础”,统筹布局学科、平台、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高地,不断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1.建好一个创新中心——长株潭科技创新中心。以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引领,依托自创区在信息、材料、工程机械等方面的学科优势,加强对极端制造、科学计算、深地、深海、深空、脑科学等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攻关。积极培育高水平实验室集群,以国家实验室布局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为契机,先期启动自主可控计算科学与技术、生物种业等湖南省实验室建设,逐步拓展研究方向,积极培育国家实验室。规划建设天河计算机、量子计算、同步辐射光源等大科学装置,取得一批“从0到1”的原创性成果。推动长沙学院等长株潭高校加强相关特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产教融合,为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特别是财政科技投入,发挥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优势,加快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湖南(长沙)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布局,培育一批市场化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高标准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长株潭科技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夯实两大基盘技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在信息技术领域,瞄准制约国家和我省产业升级的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开展攻关,聚焦人工智能应用,大力发展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集成电路、光电器件、5G通信与物联网、智能终端、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及其他前沿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全面信息化和高度智能化。在生物技术领域,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指引,重视健康促进技术、生物技术、类脑科学、组织工程及器官再生技术、化学与生物原研药物开发、高端医疗仪器设备及医疗器械、现代中医药及生物安全等关键技术领域的联合攻关,寻求基于基因工程与生物新材料的新型诊疗技术突破,抢占未来生物技术新的制高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3.打牢三大学科基础——应用数学、量子科学、材料科学。深度对接高等院校强基计划,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力争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进入“双一流”行列,力争将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建设成“最美大学城、领先科技城、一流创业城”,着力提高自创区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依托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工商大学等高校及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国家基础科学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打牢应用数学、量子科学、材料科学三大学科基础,加强三大学科发展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在关键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强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和多技术领域集成创新,形成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体系化能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重大突破,抢占关键科技领域国际竞争制高点,构筑湖南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二)协同“十百千”研发链,实施产业技术创新行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重点“紧扣十大关键领域,布局百项攻关项目,形成千人协同格局”,实施产业技术创新行动,打造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

    1.紧扣十大关键领域。支撑我省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依托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及下属研究院等创新主体,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未来交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等十大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重点研发项目,集中突破一批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研发一批填补空白的重大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布局百项攻关项目。分领域梳理“卡脖子”技术及自主可控技术清单,重点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先进钢铁材料及新型合金、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装配式建筑、基因技术及应用、空气治理技术及应用等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主动布局数字经济、碳基材料、生物种业、人工智能、自主可控、新型生物传感器、量子计算、生命科学、深地深海深空等前沿颠覆性技术,吸引国内外颠覆性技术项目和团队在自创区落地生根。未来三年,聚焦全省重点产业,分年度征集筛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储备库,每年布局50项左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3.形成千人协同格局。主动对接我省产业发展战略,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十大关键领域培育和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通过加强平台和项目相结合、固定科研人员和流动科研人员相结合等方式,在各个领域集聚千人规模的科研人员,形成协同攻关的大格局。三年内,力争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基础材料等方面突破技术屏障,在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及超小型生物传感器、基因工程与生物育种、生命科学与医药健康等交叉学科融合创新上有作为,在重大慢病和重大传染病的临床诊疗、检验测试、药物研发以及治疗设备等领域有突破,在乡村振兴、绿色生态、医疗康养、智慧城镇、应急安全、节能环保、社会治理等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三)助力“四三二”产业链,实施产业集群提升行动。

    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重点“实施四大产业工程,力争实现三个‘倍增’,促进‘两链’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在全国具有竞争优势的先进制造业示范引领区。

    1.实施四大产业工程。依托长株潭三市科教资源和产业优势,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及各类产业平台作用,通过跨区域协作、构建产业联盟等方式,提升优势产业集群。实施核心产业壮大工程。有效整合三市生产要素,发展壮大超级产业链集群,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农机装备制造、先进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新材料、电磁电力驱动、金属新材料、文化创意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实施传统产业提质工程。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着力补短板锻长板,推动有色、钢铁、建材、纺织、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提质增效,实现“智能制造+”、“品牌价值+”和“标准升级+”发展,加速传统优势行业迈向中高端。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聚焦前沿科技和颠覆性技术,前瞻布局新一代半导体、人工智能、3D打印、无人运载装备与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文化科技融合、商业航天、智能建造等未来新兴产业。实施军民科技协同工程。积极推进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改革试点,加快军用先进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重点推进智能无人系统、海洋保障系统、自主可控计算机整机、磁悬浮、激光陀螺、北斗导航、特种材料、信息安全以及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技术向民用转化、产业化。(责任单位: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力争三个“倍增”。一是千亿级产业集群数量倍增。巩固提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及零部件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突出三市及园区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力争再增加三个千亿产业,实现千亿级产业集群数量倍增。长沙重点发展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株洲重点发展先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湘潭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电磁电力驱动、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倍增。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技术要素供给,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产品、服务、生产、组织、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创新,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量”和“质”双重突破。到2022年,力争自创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由目前的3000家增加到6000家。三是技术合同成交额倍增。联合税务部门,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流程,完善自创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体系,到2022年,力争自创区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倍增。(责任单位: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3.促进“两链”深度融合。聚焦自创区重点产业领域关键环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创新成果快速转移转化,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重点实施产业创新链项目,集中突破一批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完善产业链关键环节,形成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全流程的创新链,推动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向高附加值延伸。重点推进“强链、固链、补链、延链”进程,不断完善产业链缺失环节,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水平,增强产业链的厚度和韧性,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引导在产业链上的各个产业优势互补、错位竞争、链接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四)抓实“三二一”服务链,实施高端人才集聚行动。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重点“完善三个机制,做好两个服务,实现一个目标”,集聚高水平人才团队,构建高层次创新人才体系,全力打造生态最优的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1.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完善人才政策协同机制。推进长株潭三市人才引进互融互通、人才培养共育共培、人才评价互认互准的人才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符合自创区发展需求的特殊人才政策,赋予企事业单位更大的用人自主权。支持建设长株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及人才学院,促进区域人才有序有效流动。坚持全省一盘棋,发挥长株潭优势,建立更多服务全省的“人才飞地”,推进长株潭人才一体化试点。二是完善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创新用人机制,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制度和人事关系双聘制。全职引进到自创区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使用特设岗位聘用。力争三年内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人以上。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支持科研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制度,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探索建立创新项目非常规评审机制和支持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为标准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和与评价结果挂钩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三是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新方式,对完成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赋予其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事业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深化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做好两个服务。一是做好“硬服务”,项目资金可靠好用。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机制,鼓励开展自由探索。探索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进一步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赋予高层次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科研项目技术路线决定权。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个人所得税应缴税额补贴制度。二是做好“软服务”,生活工作服务贴心到位。经认定的自创区高层次人才可以在长株潭三市的任一市内申请落户,相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户籍、居住证、住房保障、医疗服务、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营造“两低一高”(低创业成本、低生活成本、高服务品质)的创新人才发展环境,通过科创种子基金、办公租金减免、商事政务绿色通道等降低创业成本;通过住房补贴、通勤补助、共有产权房、青年人才公寓等降低生活成本;通过“生态园林式”研发办公、生活休闲设施针对性配套等提高服务品质。对青年科创人才实行“一对一”导师帮扶服务,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对创新创业大众提供普惠共享服务,着力打造生态最优的人才创新高地,促进自创区新兴产业大发展。(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3.实现一个目标。核心目标是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推动建立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深化和推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制。在股权激励、院所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完善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建立鼓励潜心研究、甘坐冷板凳的“容缓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扎实推进“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和长株潭三市人才新政的落地,加快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人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五)理顺“六个一”要素链,实施双创生态优化行动。

    以“创新一体化”赋能“发展一体化”,重点理顺“六个一”要素链,实施双创生态优化行动,加快构建高效合作、集成联动、协同有序的创新一体化发展格局,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示范和前沿。

    1.打造一套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打造统一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施“一门集中、一窗受理、联审联批、多证联办”,推进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完善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的创新服务链条,畅通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企业集聚到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建立基础性科学研究联盟、技术创新联盟和合作网络,完善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大型仪器中心与实验装置、分析测试平台等共享机制,逐步构建科技数据共享平台及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出台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开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普及等服务,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责任单位: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构建一套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快长沙、株洲、湘潭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升自创区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推动自创区企业知识产权的增量提质。到2022年,自创区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一倍以上。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和质押物处置机制,鼓励单位及个人通过作价投资、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运用知识产权,促进自创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建立长株潭知识产权仲裁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上下联动和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作用,为自创区内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途径,引导资本投入实体经济。(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3.建立一套高效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长株潭三市共建专业化、跨区域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同时依托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及长株潭三市分市场(工作站)、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等,推进重点领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鼓励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采取转让、许可他人实施、作价投资等方式向自创区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或者在自创区内自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展技术经纪(经理)人培养,支持区内高校建设技术经理人基地,探索技术经纪(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模式,力争三年内新增技术经纪(经理)人1500名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4.创建一套创新的科技金融机制。深入推进科技金融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业务。推动设立湖南科创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大规模投资创新创业。加大对自创区科创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多渠道融资。分类开展企业上市培训,助推自创区更多科创企业上市。支持自创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做强做大上市企业。支持自创区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5.构建一体化的协同创新政策体系。坚持“双自联动”,支持“双自联动”片区率先开展相关改革试点,促进自创区与自贸区功能叠加、政策共享,实现改革措施相互配套与协同推进。强化长株潭三市协同联动,建立顺畅的统筹协调管理体系,统筹规划布局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等,推动区域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形成分工协作、有序衔接的发展格局。优化完善各园区管理体制,提升园区管理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扩大自创区政策覆盖范围,鼓励自创区与环长株潭城市群及省内其他市州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强示范引领与产业分工协作,共建“飞地”众创空间、孵化器和产业园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6.探索一系列开放共享的科技合作模式。深化与欧洲、北美科技界学术交流互动,加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加强与俄罗斯等中东欧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支持共建科技园区、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积极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资源集聚地设立离岸科创平台,组建离岸创新联盟,发展“科创飞地”。建立跨区域长效合作机制,推动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创新协同、成果对接、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加强自创区内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与国内外其他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推动优秀成果在自创区转化。支持粤港澳科创产业园建设,加快搭建国际科技创新平台。支持自创区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分支机构,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责任单位: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长沙海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自创区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创区政策、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等重点事项。落实自创区建设和发展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省直相关部门、长株潭三市政府及园区管理机构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重点保障。一是政策保障。全面落实《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明确自创区政策覆盖范围,学习借鉴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广东深圳等自创区先行先试经验,结合长株潭三市实际情况,推动国家、省有关自主创新政策落地实施,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二是资金保障。省级财政进一步明确相关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自创区建设,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分别设立自创区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创区建设和发展,重点支持自创区创新能力建设、基础研究、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和引进、科技金融发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等工作。三是其他要素保障。探索差别化政策指导,在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改造、环保、科创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强化自创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投资强度和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提高平均容积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扩大区域范围和面积。

    优先配置土地增量指标保障科技创新园、高科技企业用地。推行土地差别化供给机制,采取招拍挂、协议出让、划拨等方式,优先保障科研类项目用地。鼓励和引导旧房改造,支持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在自创区依法依规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创新创业载体。

    (三)完善协调机制。按照“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的要求,建立完善长株潭三市及自创区各园区之间的常态化协调调度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对自创区重点工作实行定期调度,调度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及存在困难等,及时协调解决自创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综合统计和考核评估制度,将自创区政策覆盖范围内的各园区和创新主体纳入自创区统计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工作通报机制。长株潭三市要进一步完善协同工作机制,用好三市联席会议制度,轮值召开会议,研究自创区一体化创新发展工作,合力推进自创区建设。

    (四)营造创新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以各级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为主要载体,联合省内外重要宣传媒体,对自创区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进行宣传。开展知识更新工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多举措全方位推动科学普及,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增强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开展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创新企业评选,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