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来源:企业减负

阅读:325次

一、2018年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类别有哪些?
2018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平台和人才计划进行分类组织。
 
二、申报单位基本条件是什么?
基本条件是:1)在长沙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3)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技研发优势。4)具有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技术装备和研发投入(对纳入全社会R&D经费统计范围的单位,将查验其相关统计数据)。5)无不良信用记录。6)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推荐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除外)。7)驻长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科技成果的管理须符合国家、省、市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的要求。
 
三、具体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1)申报单位先进入长沙科技网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2)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的项目,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报送至长沙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3)申报项目受理后纳入项目库管理,3年内有效(2018-2021年),分期分批择优出库评审。
 
四、推荐单位推荐有什么要求?
1)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行文推荐。2)申报单位属区县(市)的,由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主办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推荐。3)申报单位注册在国家、省级园区的,由各园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审查,由园区管委会行文推荐。4)申报单位为部属、省属及市属高等院校,中央、省属科研院所的,由其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由院校、科研院所行文推荐。省属以上三级医院由医院行文推荐,社会办医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文推荐。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有什么要求?
1)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交推荐单位签章后,送市科技局项目主管处室。2)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财务报表、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六、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方向和方式是什么?
重点研发计划包括基础研究项目、软科学项目、技术及产品开发项目、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际合作项目5个子项。在支持方式上,原则上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项目采用前资助方式,企业等其他类型单位承担的项目主要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
 
七、2018年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哪些方面?
平台和人才计划重点支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他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境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6个子项。国家、省级平台配套项目、科普场馆项目、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工业科技特派员等子项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