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沙市技术交易奖励暂行办法出台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好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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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长沙市科技局及市财政局正式出台《长沙市技术交易奖励暂行办法》,按其单个技术合同的成交额,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年度获奖总额最高达50万元,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这是长沙市首次出台此类奖励办法,主要用于奖励从事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和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下面为大家解读一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技术交易奖励暂行办法这两者的关联: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对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并认定其技术交易额的专项管理工作。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什么好处?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2、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湖南省科技厅技术市场发展专题技术转移交易类后补助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转让)补助(技术输出方):重点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输出方),以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等形式,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在湘进行转移转化的活动。根据其上一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实现的技术交易额和进行转移转化的区域,给予适当补助。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补助(技术受让方):重点支持省内企业(技术受让方)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省内、省外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活动。根据其上一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实现的技术交易额,结合经认定登记后,技术成果的转化成效(形成的销售收入、上缴利税等),给予适当补助。

4、长沙市技术交易奖励政策

(1)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我市且经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技术交易机构面向市内单位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的,经我市范围内技术合同登记点认定后,按其单个技术合同的成交额,给予转让方2% 的奖励,最高30万元;面向市外单位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的,经我市范围内技术合同登记点认定后,按其单个技术合同的成交额,给予转让方1% 的奖励,最高30万元;每个技术交易机构年度获得此类奖励资金总额最高50万元。

(2)对每个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我市且经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技术交易机构按其认定的技术交易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年度累计成交额给予以下奖励:年度累计成交额1亿元-3亿元(不含)的,奖励20万元;3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奖励30万元;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

(3)对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工作的科技服务机构,按照其促成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的年度累计合同成交额0.2‰给予奖励,每个科技服务机构年度奖励最高30万元。

5、享受长沙市两创补贴政策(2015-2017)

根据《长沙市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进行技术交易的实施细则》(长两创〔2015〕8 号)规定,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我市;在我市范围内实施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四技”合同行为的合同卖方,且合同交易一方为小微企业;合同成交额不低于 2 万元的,每份合同给予2000 元补贴。

三、具体流程有哪些?

1、技术合同登记范围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要点: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要点: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要点:

(1)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3)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要点:

(1)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2、办理流程

(1)卖方首次办理时先进行技术交易机构备案,备案完成后登记机构会给予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以及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

(2)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填写技术合同 (http://www.ctmht.net.cn)并填写好纸质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

(3)通过预约到长沙市科技局政务窗口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

(4)持市科技局认定登记后的合同到湖南省科技厅复核。(针对需要免税的合同)

(5)凭登记机构审核的技术合同到所属税务部门办理技术合同免税。

3、卖方报送合同文本时需注意的事项

(1)具备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真实、有效的技术合同,建议采用科技部监制得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2)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明确技术的报酬或价款,如实表述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将根据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

(3)每项合同只能申报登记一次,而且只能由卖方(技术输出方)在其注册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任选一个登记机构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申报登记。

四、登记机构要求提交的与技术合同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合同,应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等的转让,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等材料。

(2)技术秘密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出具独立开发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保密协议、保密措施等证明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提交密级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

(3)交易单位涉及军队、技术涉及军队单位的要提供非涉密承诺书或脱密处理证明书。如出于保密需要,需对申报信息(如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等)作出变更的,应出具书面说明。

(4)合同的补充协议,说明合同标的技术需求、开发内容、技术规范、价格构成等的合同附件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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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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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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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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