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现代农业高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6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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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9日,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长沙市现代农业高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出台背景、组建原则和目标、组建条件、组建程序、支持措施、验收管理等问题一一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现代农业建设发展,2016年下半年,长沙市科技局农业科技处对2016年前认定的108家“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进行了考察调研,重点了解了“示范基地”在长沙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取得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及后期的发展思路等。从调查了解来看,各“示范基地”在产业规模、科技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自主品牌创新等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规模小、产业链短、发展慢、品牌弱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着眼长沙市未来现代农业的发展,依靠科技做大做强做精我市农业产业,打造长沙农产品知名品牌,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和现场考察,最终形成了“长沙市现代农业高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二、组建原则和目标

《办法》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一个行业领域组建一个,计划至2020年,组建5-10个长沙市农业高科技产业化基地。

三、组建条件

《办法》明确了组建的基本条件、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等。

1、基本条件。在长沙地区注册3年以上(办公和生产均在长沙)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完整的研发、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体的产业链,建立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共享机制和管理制度,产业特点明显,创新能力强,品牌效益高,经济社会效益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打造国内知名品牌的发展潜力。

2、产业规模。(1)种植业。现有种植面积水稻5万亩以上,茶叶3万亩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油茶1万亩以上,蔬菜5000亩以上,果树3000亩以上,花卉苗木2000亩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种植的农作物为优质、安全的绿色产品。(2)养殖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达标排放。

3、创新能力。(1)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并购等方式,近3年曾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者新产品、新品种认定3项以上(省级以上)。

2)科研经费投入。企业近3年平均年度科研经费和科技推广经费投入占其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技术团队。具有该领域国内领先的科研团队,其成员为10人以上,拥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2名以上,首席专家为该领域知名专家(有发明专利、学术论文、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奖励),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50%,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5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4)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能力强,近3年新产品、新品种形成的销售收入不低于单位销售收入的30%

4、组织管理。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资金使用规范。

四、组建程序

区县(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材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审定授牌

五、支持措施

市财政给予每个“产业化基地”连续3年滚动无偿支持,资助总额为600万元,每年支持200万元。(本支持政策与农业等其他产业扶持政策按就高原则享受,不重复支持)

六、验收管理

“产业化基地”组建期原则上为三年。每年进行评估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年度评估和评价合格者继续拨付下一年度经费,不合格者停止拨付经费。

“产业化基地”组建期满后1个月内申请验收,验收评定为优秀的,对其后续研发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延期验收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仍不能验收的,取消“产业化基地”称号。

七、本办法实施期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1231日。

 

20171225




关于印发《长沙市现代农业高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